法考速记卷 · 行政法 · 信息公开
卷 11

政府信息公开

行政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(2019 修订) 🔥 期限数字必考

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。备考三件事:记准两个"20 个工作日"分清"不得公开"与"可以不公开"找对救济门

🌗公开光谱 · 一条带看全

应当公开主动公开范围 + 依申请公开 —— 公开是原则、是常态
可以不予公开内部事务信息 · 过程性信息 · 行政执法案卷(裁量)
不予公开国家秘密 · 法律法规禁止 · "三安全一稳定"(禁止)

⚖️基本原则

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遵循公正、公平、合法、便民的原则。

考法:选项把原则倒装成"以不公开为常态"或混入"及时准确"以外的杜撰表述——盯紧原文八个字。

🗂️什么信息 · 谁来公开

政府信息=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、以一定形式记录、保存的信息。

  • 自己制作的 → 谁制作、谁公开
  • 从公民、法人处获取的 → 谁保存、谁公开

📢主动公开

20个工作日内

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,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。

范围抓两头: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,以及机关机构设置、职能、办事程序等自身信息。

📨依申请公开 · 答复期限

  • 当场答复的,当场答复
  • 不能当场的: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
  • 延长:经负责人同意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
  • 申请内容不明确 → 一次性告知补正

🚫不予公开(禁区)

  •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
  • 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
  • 公开可能危及"三安全一稳定"——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、社会稳定

🤝第三方信息

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不得公开。但——

第三方同意,或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,可以公开;后者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后决定。

出题点:把"可以公开"的但书写成"一律不得公开",或漏掉"征求第三方意见"程序。

🌓"不得公开" vs "可以不公开" · 一表辨清

对比项不予公开(禁止性)可以不予公开(裁量性)
性质法定禁区,机关选择权机关公开也可不公开
情形国家秘密 / 法律法规禁止 / 三安全一稳定 / 损害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内部事务信息(人事管理、后勤管理等)/ 过程性信息(讨论记录、磋商信函等)/ 行政执法案卷
例外第三方同意或公共利益重大影响 → 可以公开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另有规定应公开的 → 从其规定

🛡️救济

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:

  • 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、举报
  •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
  •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
三条路并行可选,不以投诉为前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