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考速记卷 · 民事诉讼法 · 执行程序
卷 08

民事执行程序

民事诉讼法 民诉法 §230 以下 · 执行解释 🔥 高频考点

判决书只是"纸面权利",执行编解决兑现。主线三问:向哪个法院申请、多久内申请、被执行人或案外人不服怎么办——两条异议救济线是近年必考。

🏛️执行管辖

法院裁判 → 第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。

仲裁裁决、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→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。
2年 · 申请执行期间

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;分期履行的,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。

性质是时效:适用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的规定——超期申请的,对方未提异议照样执行。

🧰执行措施

查询、冻结、划拨存款;扣留、提取收入;查封、扣押、拍卖、变卖财产;搜查;强制交付、迁出房屋。

间接强制:限制出境、限制高消费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媒体公布不履行信息。
两条
救济

🛑执行异议:两条线别混

项目执行行为异议案外人异议
谁提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案外人(主张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)
理由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(程序违法)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
审查书面异议 → 15 日内裁定书面异议 → 15 日内裁定
不服救济裁定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与原判决裁定有关 → 按审判监督;无关 → 15 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

🤝执行和解 · 执行担保

和解: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→ 中止执行;一方不履行的,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文书,也可就履行和解协议另行起诉。

担保: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 → 可以暂缓执行;期限届满仍不履行 → 执行担保财产或保证人财产。

⏸️中止 · 终结 · 终本

中止: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、案外人异议确有理由、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等 → 情形消失后恢复。

终结:申请人撤销申请、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且无遗产无义务承担人等。终结本次执行: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→ 程序性了结,发现财产随时可恢复。

🍰参与分配 vs 转入破产

被执行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,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→ 已取得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申请参与分配(工资、抚养费等优先受偿后按比例分配)。

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且资不抵债 → 不搞参与分配,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同意,移送破产审查(执转破);不同意移送的,按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先后顺序清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