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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
审判、检察、侦查人员;同样适用于书记员、翻译人员、鉴定人。
亲 · 利 · 曾 · 关四字记住四种法定情形。只要可能影响公正办案,就应当回避。
审判、检察、侦查人员;同样适用于书记员、翻译人员、鉴定人。
当事人或其近亲属/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/曾任本案证人、鉴定人、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/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。
审判人员→院长决定;院长→审判委员会决定;检察人员→检察长;侦查人员→公安机关负责人。
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;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,可申请复议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