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考速记卷 · 刑法 · 罪数形态
卷 06

罪数形态

刑法 一罪与数罪 ⚠️ 易混淆

一个行为还是数个行为?定一罪还是数罪并罚?核心是分清实质一罪 / 法定一罪 / 处断一罪三类,记住各自的处断规则

🌓想象竞合犯

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(如开一枪致一死一伤)。

处断:从一重罪处断,不数罪并罚。

📑法条竞合

一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,因法条内容重合而择一适用。

规则:特别法优于一般法;例外时重法优于轻法。

🔗牵连犯

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分别构成犯罪,且有牵连关系。

处断:原则从一重;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数罪并罚

连续犯

基于同一或概括的故意,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种犯罪行为。

处断:按一罪从重或在加重幅度内量刑(如连续盗窃累计数额)。

🫧吸收犯

数行为间存在吸收关系,重行为吸收轻行为

如入户盗窃,非法侵入住宅被盗窃行为吸收,只定盗窃罪。
体系
归位

🗂️一罪类型三分法

大类含义典型
实质一罪本来就是一罪继续犯、想象竞合犯、结果加重犯
法定一罪立法拟制为一罪结合犯、惯犯
处断一罪本可数罪,处理上按一罪连续犯、牵连犯、吸收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