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考速记卷 · 刑事诉讼法 · 认罪认罚
卷 10

认罪认罚从宽

刑事诉讼法 刑诉法 §15 / §174 / §201 / §222 以下 🔥 高频考点

2018 修法的头号新增制度,年年必考。三个抓手:认罪+认罚是什么、具结书怎么签、法院对量刑建议"一般应当采纳"的五项例外。

🧩什么是"认罪认罚"

认罪=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、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(对罪名有异议不必然否定认罪);认罚=愿意接受处罚、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

效果是"可以依法从宽"——不是应当;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,无罪名、刑期门槛,贯穿侦查、起诉、审判全程。

📜具结书(§174)

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,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。

三种不需要签署:①盲聋哑人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;②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、辩护人对认罪认罚有异议;③其他不需要签署的情形。

🧑‍⚖️值班律师

没有辩护人的认罪认罚案件,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:解释法律、程序选择建议、对量刑建议提意见、见证具结

值班律师不是辩护人:不出庭辩护;但可以会见、查阅案卷了解案情。
五项
例外

⚖️量刑建议:一般应当采纳(§201)

对认罪认罚案件,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,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,除非

  • 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
  • 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
  • 3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
  • 4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
  • 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
量刑建议明显不当,或被告人、辩护人提出异议的 → 检察院可以调整;不调整或调整后仍明显不当 →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(不受其拘束)。

速裁程序(§222 以下)

适用门槛:基层法院管辖+可能判处 3 年有期徒刑以下+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+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独任审判

不受送达期限限制,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,但要听取最后陈述,当庭宣判10 日内审结,可能超 1 年有期徒刑的可延至 15 日

↩️不适用与反悔

速裁排除项:被告人是盲聋哑 / 精神病人、未成年人;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;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有异议;未就附带民事赔偿达成调解、和解等。

审理中被告人反悔(不认罪、不同意量刑建议)或不宜再适用的 → 转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重新审理。